2025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文为各位呈现了2025年辽宁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招生指南,其中涵盖了招生名额、报名资格、考试日期、费用标准以及奖学金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具体详情,期待能为各位提供便利。
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育那些怀揣爱国情怀、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守社会主义原则、恪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肩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使命,对所学领域拥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全面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意识、创新技能,并能胜任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人才,以及那些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或管理工作、拥有优良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一所隶属于辽宁省的本科院校,其历史可追溯至1948年,最初是鞍山新华中学的专科部。1949年,学校更名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到了1950年,它又变成了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学校晋升为本科教育水平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学校的管理权从冶金工业部转至辽宁省政府,并形成了以辽宁省为主,中央与地方共同建设的管理体制。教育部批准后,鞍山科技大学于2002年进行了更名,随后在2006年再次更名,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自建校76载以来,该学府已演进为一所以工学为核心,同时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秉持“创新为重、品质为本、人才为基、特色为魂”的办学宗旨,逐步确立了既服务于冶金行业,又服务于辽宁乃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方向,塑造了以冶金为基点,校企合作,强调实践,致力于培养脚踏实地、适应时代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的办学特色,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促进高质量的发展,为国家输送了众多杰出人才。近五年来,毕业生总数接近2.8万人2025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约四分之一在宝钢、鞍钢、五矿、中铁等中央企业找到了工作,约三成在诸如建龙重工、沙钢、腾讯、格力等知名民营企业就业,而六成则留在了辽宁地区就业或创业。众多校友已成长为企事业单位中的技术精英、学术领袖和管理骨干。宝钢、河钢、鞍钢、中矿、五矿、包钢等国有企业中,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职位。
这所学校位于我国钢铁工业重镇辽宁省鞍山市,校园面积达到了2763亩,总建筑面积为58万平方米。学校内设有18个学院、1个教学部以及1个工程训练中心,共开设了66个本科专业。该机构具备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授予资格,设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权,还享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直博生”、“硕博连读”以及“申请-考核”的资格。学校目前拥有全日制学生共计23815名,其中本科生占据了20483个名额,全日制硕士生有2997人,博士生则仅有233名,留学生则有102人。除此之外,还有非全日制研究生281名,以及函授生12485人。
该校在学科科研领域实力非凡。其钢铁冶金学科体系全国最为完备,开创性的焦化与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我国冶金教育领域的空白,赢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则是辽宁省的特色学科。此外,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这三个学科均入选了ESI全球排名前1%的行列。在过去五年里,学校共承接了2676项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其中包括86项国家级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累计科技经费达到6.34亿元。此外,学校获得了1604件专利授权,并被认定为辽宁省第二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在科技奖励方面,学校共获得71项各类奖项,其中一项由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学校扎根辽宁,辐射全国,致力于为冶金行业以及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钢铁冶金这一专业领域,学校主导成立了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以及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并与宝武、本钢等知名企业携手共建创新联盟和研发中心,共同推动钢铁行业向绿色低碳和智能制造方向实现转型升级。在菱镁新材料这一领域,我们与辽宁菱镁产业基地及企业集群展开了深入的产学研合作,成功建立了四个镁产业专业研究院,并推进了超过十项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示范工程,为辽宁菱镁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精细化工行业,该校科研团队成功研制出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成为了“天问一号”与“嫦娥五号”探测器不可或缺的关键部件,随探测器一同抵达火星与月球,有效破解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瓶颈难题。该技术成果与奥克集团携手实现产业化转化,并被纳入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重点项目之中,总投资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
面向未来,辽宁科技大学将秉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全面执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领域的重要论述,以及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相关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学校将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任务,坚持并强化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得到落实。紧密围绕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纲,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致力于提供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将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水平高超的研究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迈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助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报名
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涵盖了全日与非全日两种类型。这两种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均依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实施一致的政策和评判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认可各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项目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方式届时能够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当年入学前,务必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拥有国家认可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且自毕业之日起至入学当年,累计时间达到两年或更久者,以及取得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若满足招生单位依据其培养目标对考生设定的特定学业条件,即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参加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参加该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者,须依照以下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或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报考之前,考生应当拥有法学专业的学习背景(对于已经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入学选拔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报考时,必须选择定向培养方式。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具备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者;亦或是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高专学历,或是在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后,满足招生单位规定的学术条件,达到本科毕业水平且拥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士;另外,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取得学位后拥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获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学位,并在毕业后持续从事相关工作满四年,表现出色,且已有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发表,或已成为业务领域的骨干力量,且得到所在单位的支持及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愿意返回原单位进行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亦或是在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同样获得所在单位认可及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愿意回到原单位从事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五、招生机构不得依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或地域等因素来限定单独考试的招生对象,同时也不得设立任何具有歧视性质的报考要求。
六、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志愿填报,并参与复试环节。若至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获得招生单位录取通知的推荐免试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已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将丧失其推免生的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推荐与接收机制是由推荐院校和接收机构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对外公布。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有权根据招生政策自行决定报考的招生机构和专业。推荐院校所分配的推免名额(除非涉及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均可推荐给其他招生机构。所有符合条件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能接纳推荐免试生,然而,全日制的学科专业不能仅限于接收推荐免试生。
报名过程分为网络报名和网络确认两个环节。每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两个环节的报名,过期将不再受理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规划,确保各报考点能够妥善处理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布置考场以及组织考试等事务。网络技术服务方面,则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考时,原则上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对于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还可以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而单独考试的考生,则需要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至于其他考生,他们应选择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网络通道将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开放,每日服务时间为上午9点至晚上10点。而预报名则从10月9日开始,至10月12日结束,具体的工作部署和公布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简称为“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网络公告进行报名。在报名阶段,考生有权自行调整或重新提交网上报名资料,但每名考生仅能保留一份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需真实记录个人所获得的奖励和遭受的惩罚,尤其是涉及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举办的各类教育考试中,因违反纪律或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格的处理。
报名阶段,将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资料进行网络核实,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核实结果。在报名之前或报名过程中,考生可自主访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以查询个人学历或学籍详情。
考生如未通过学历(学籍)的网上审核,必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历(学籍)的核实工作。
凡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相关规定的,均有资格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这一特定专项计划。
考生需仔细研究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的详细要求,并严格依照这些规定来填写志愿,同时挑选合适的报考地点。若因未满足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被录取,所产生的所有后果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照规定细致地填写网络报名的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真实材料。若因报名信息填写失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被录取,所有后果均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定期浏览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获取关于网上确认、考试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并积极予以配合,以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11.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依据国家招生工作的整体部署以及本地区报考组织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并对外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而具体的确认工作则由各个报考点负责执行。
考生在完成网上确认环节时,应主动与报考点保持良好配合,并按照核验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交所需的补充文件。
所有考生都必须仔细核对并验证自己的网络报名资料。一旦信息被确认,便不得进行任何修改。若因考生填写失误导致的问题,所有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需依据相关法规,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及网络确认文件进行详尽核查,以核实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若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与报考要求不符,则不得允许其参加考试。一旦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发现考生存在伪造或篡改证件的行为,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九、考生需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该《准考证》应使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进行打印2025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在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均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必备证件。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严格遵循其中的各项约定和具体要求。
初试
初试的科目可参考《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列出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以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而其他科目则由我校自主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包括四个考试科目,它们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以及业务课二,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试包括两个考试科目,分别是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这两个科目的满分分别是200分和100分。
四、首次考试定于2024年12月21日和22日举行(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
五、考试初试形式统一采用笔试,考生通常仅能携带符合规范的普通文具用品(不包括计算器)进入考场。对于参加第四单元专业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则可以携带马克笔、水彩笔等工具。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请以考生本人打印的准考证上所列信息为准。
六、初试的组织及考务执行,依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此类考试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独立组织。
复试
教育部依据一区、二区的标准,制定并对外发布了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参加复试所需的初试成绩最低标准。一区涵盖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共计21个省份及直辖市;而二区则包括了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个省份及自治区。一般而言,需按照学科类别进行区分,并在相应处划出界线;对于诸如工商管理这样的管理类学科,则会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置划线标准。
学校依据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最低标准,并考虑生源质量、招生名额、复试比例等因素,独立设定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以及相应的学术条件。
学校将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不同学科或专业,自行设定并对外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复试所需的初试成绩标准,同时,对于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申请调剂,也将设定相应的初试成绩条件,并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环节,若情况需要,考生可能还需接受进一步的复试。对于复试未能通过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可于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院校公告栏查询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具体操作步骤等详细信息。通常情况下,复试的相关工作将在2025年4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于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参加两门本科核心课程的专业考试,其考试形式和持续时间均与复试的标准要求保持一致。
八、在复试开始前,学校需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细致核查,并严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安排复试。若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疑2025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单位的考场纪律,同时认真履行《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在整个复试工作尚未结束之前,考生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散布任何有关复试试题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细节。
调剂
学校在初试成绩揭晓后,将根据第一志愿报考者的上线情况来决定调剂政策。届时,学校将依照教育部的录取规定,明确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考生届时可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评估是确保新生入学质量的关键步骤,学校将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认真地执行考核任务,对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评估的核心在于考察考生当前的实际行动,其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道德修养、守法情况以及诚信度等多个维度。
学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品质,充分依托《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信息,对考生在报名阶段所填报的作弊受罚记录进行细致审查,并将考生的诚信表现视为思想道德评价的关键要素和录取的重要参考。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则、情节恶劣被暂停考试资格的,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录取资格。
学校在复试阶段,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以及导师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以便直接掌握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函调”或“派人外出调查”的手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评估。
一旦拟录取名单公布,学校便会向考生的工作单位发送公函,以获取其人事档案以及个人当前的业绩等相关资料,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进行全方位的审核。考生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其档案存放单位的人事和政工部门予以盖章确认。
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以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状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2025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以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形成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若选择定向就业,需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拟就业单位各自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对于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其录取条件仅限于回原单位进行定向就业。若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对定向就业协议进行严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如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自行解决。若此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被录取,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考生一旦确认的报考资料,在录取过程中将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考生,将不会获得录取资格。
新生必须按时完成报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合理理由及相应证明,并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对于无故超过两周未报到者,将丧失入学资格。对于当年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考生,若入学时未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也将被取消。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水平、道德修养、专业能力以及健康状况进行全方位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学生,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其学习年限规定为三年,而MBA全日制项目的学制则为两年半。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规定遵循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文件指导,具体标准为每年每生8000元(法律专业为每年每生10000元、MBA专业为全程43000元、国际商务和国际戏曲与曲艺专业的学费标准尚未确定);而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为每年每生8000元(法律专业为每年每生12000元、MBA专业为全程49000元、国际商务和国际戏曲与曲艺专业的学费标准亦待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高度重视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福利待遇,全面整合国家及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导师个人资助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资源,增强对研究生的奖励和资助支持,持续优化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提供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校内外其他奖学金等多种奖项,同时构建了研究生“三助”保障机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推动研究生教育体制的革新,增强研究生教育的品质,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若学业成绩卓越、科研实力突出、发展前景显著,均有资格申请国家级奖学金。该奖学金的资助金额设定为两万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可享受6000元的年度补助,每人每年,且这一补助覆盖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了100%的覆盖率。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一万元(评选比例不超过5%),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六千元(评选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四千元(评选比例为20%),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两千元(评选比例为30%)。
4.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都会依据校内校外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所设立的奖学金状况,对校内外的优秀研究生进行奖学金的评选。
我校正式录取、档案已送达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为本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具体资助措施请查阅学校发布的有关文件。
其它
实际招生名额应严格依照国家下发的招生计划来确定,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数量则需以最终核实并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际人数为依据。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体检工作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编号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中乙肝项目检测相关事宜的通知》(编号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同时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体检工作的安排将另行公布。
学校将依据学生的学制时长和学业表现,依照国家相关法规,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明确标注学习方式;若学生的学术水平达到国家学位标准,则有权申请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本章程若与教育部招生规定存在冲突,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政策为准绳。一旦上级主管单位发布新的政策,我校将据此作出相应的调整。
联系方式
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是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的所在地。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9419 5929930
请访问此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以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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